返回

外籍家庭傭工的病假

外籍家庭傭工除了正常的休假之外,也有享有有薪病假的權利。在受僱的第一年,每個月都可以享有2天有薪病假,之後每個月增加至4天。這些病假天數可以累積,但是不能超過120天。只要外傭能夠提供註冊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,就可以享有有薪病假。當傭工請有薪病假時,她所得到的薪酬應該是每日平均薪酬的五分之四。

作為僱主,您有責任支付家庭傭工的醫療費用。您可以帶她去看任何醫生,包括政府醫生,她憑香港身份證可以享受和香港居民同樣的價格。請記得保留收據並索取保險賠償。在僱傭外傭時,您應該已經購買了保險,這可以幫助支付醫療費用。

您可以使用電話應用程式預約香港醫院管理局的普通科門診,其費用為50港元,其他費用詳情可參考此網頁